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的通告http://www.newssc.org时间:2017-04-14 16:49来源:四川新闻网眉山频道 手机看新闻:进入四川手机报 短信看新闻:订阅四川特快 四川发布网站为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有效提升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自愿原则,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了解眉山经济、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情况,熟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三)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咨询资质(资格)证书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咨询类社会组织等有效证件。
(四)熟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判标准等。
(五)社会和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执法或者行业管理部门处理、处罚。
(六)有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成功案例。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
自愿申报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正式件及复印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③相关资质、资格证书;④近一年纳税情况证明文件;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承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成功案例;⑦诚信承诺书。
(二)审核
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眉山市委维稳办)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机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告知申报单位。审核合格的纳入眉山市“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备选库。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请于2017年4月21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科(眉山市市政中心西附5楼)。
联系人:李林,联系电话:38166110,13890316605。
眉山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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