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地三区”,助推“四心工程”,洪雅县司法局按照洪委办〔2017〕5号《洪雅县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文件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普法宣传氛围浓
洪雅县司法局将环保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内容,同时运用微信、QQ等网络宣传媒体,开办“普法专栏”、“法治征文”、“法制文艺演出”、“送法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正确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参与环境保护。
矛盾纠纷化解早
环保问题逐渐成为热点问题,环保纠纷逐年增多,我局明确原则目标,强化联动衔接,针对农村畜禽养殖、排污、排气等生产、生活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作为重心,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法律服务重实效
开设法律援助中心环保咨询窗口,在环保维权法律援助活动中,提供优质高效的环保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召开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县公证员、律师、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环境保护意识,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协助群众环保维权办案中,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史梦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