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省公安厅直接指挥下,眉山、成都警方密切协作,成功破获省督“4.16”非法生产麻黄素案,打掉制毒犯罪团伙1个,起诉犯罪嫌疑人11人。
今年3月初,省厅禁毒总队交办一条重要线索:有一彭山籍男子季某与成都籍男子喻某商量在彭山境内生产麻黄素,尔后卖到成都等地制造毒品,指定眉山市彭山区分局和成都市新都区分局联合侦办此案。
警方查获制毒工厂
彭山区公安分局迅速将这一重要线索向市局领导进行汇报,由于非法生产麻黄素案件在眉山市境内属首例,市局、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查清案件,摧毁制毒窝点,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随即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文彬、彭山区公安分局局长王鹏为组长的专案组,成员由市局禁毒支队、行动支队和分局近50名精干警力组成,分成多个侦查小组对案件进行秘密侦查。同时,彭山区公安分局联合成都警方将案情向省公安厅进行汇报,此案被公安厅列为督办目标案件。
缴获的制毒设备
经初步侦查获知,这是一个以喻某、唐某、季某为首的制毒团伙,团伙成员多达10余人,由喻某负责出资,唐某负责联系技师,季某负责提供场地。2017年2月,喻某通过老乡汤某认识了季某,因季某的工厂原来生产的是青蒿素,由于市场不景气导致工厂停产,且生产青蒿素产生的气味与生产麻黄素产生的气味类似,容易掩人耳目,不易被外界察觉,遂决定以每月5万元钱的租金租用季某位于彭山区观音镇的废弃工厂作为制毒窝点。后喻某与唐某多次在新都区的一茶楼内商量寻找生产麻黄素技师的事情,终由唐某联系其侄儿邱某到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找来了6名工人,到彭山观音进行制毒活动。
缴获的麻黄碱液体
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侦查,专案组掌握了该制毒团伙的犯罪证据,并获悉他们准备将生产出来的制毒物品麻黄碱销往成都等地的制毒团伙,牟取暴利后,专案组决定在制毒团伙进行生产的过程中收网,实施抓捕。
2017年4月15日23时,省厅禁毒总队调集眉山、成都警力近200人,分成12个行动小组于4月16日7时,分别在眉山彭山、成都同时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缴获麻黄碱液体约2吨、制毒原材料30余吨以及制毒工具一批。(张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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