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东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按照局党组要求,更加坚定“不忘初心”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以优质服务,赢百姓口碑,让群众满意。
2017年11月28日上午,东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办案律师,在仁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陪同下,赶到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一段55号,为一名在眉山城区务工受伤致残妇女杨某生效判决执行一案提供法律援助,把免费优质法律服务送到家,杨某感激万分。
据悉,杨某是仁寿人,在眉山城区打工受伤后,经人民法院判决雇佣杨某的老板赔偿各类费用,但文书生效后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导致杨某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因杨某高度残疾行动不便,丈夫也身患重病,无人代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东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研究援助方案,决定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在与仁寿县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后主动上门服务。司法局工作人员在杨某家中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援助手续后,杨某激动地说:“你们专程从东坡区到我家来帮助我,为我提供法律援助,非常感谢你们。”
东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将指导律师代杨某及时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力争早日将杨某的赔偿款执行到位,维护杨某的合法权益。(廖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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