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8日讯(吕伟利)过去五年,由眉山市法制办牵头的眉山市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扎实推进,取得成绩亮点纷呈、可圈可点。
“眉山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以及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眉山市法制办主任袁大可告诉记者。
据悉,2012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原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曹康泰莅眉调研时就表扬眉山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肯定眉山市行政调解工作填补了“行政调解无规范的空白”。
2013年眉山市仁寿县被四川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县,彭山区观音镇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镇。2014年眉山市完善依法行政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6项规定,强化自身建设受到全省关注。2015年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彭山区青龙镇等11个单位被命名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合格单位。
眉山市各方面依法行政成常态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成为常态。市委、市政府出台会前学法规定,固化学法时间、内容和要求。通过学习环境保护、行政应诉、财政金融、招标投标、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觉学法、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逐渐养成。
——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和执法人员定期培训成为常态。依托省委党校、省内高校,每年定期组织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参加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依法行政理念和操作实务,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自觉运用市场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逐渐成为常态。在经济新常态的矛盾多发期,全市各级各部门秉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自觉运用市场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全市“信访不信法”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
依法决策的制度和规范不断完善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更加完善,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定,对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措施以及各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和公共服务总体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程序,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健全,决策风险愈加可视、可防、可控。不断丰富合法性审查主体,已形成了从政府法制机构的单一审查,拓展到当事主体的内部法制初审、当事主体自聘法律顾问复审、政府法制机构再审和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政府法律顾问特别审的多层级、全方位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多方审查,使政府决策风险更加可视、可防、可控,做到减少和规避政府决策风险,尽量将政府决策风险降到最低。
——行政执法决策法制审核广泛开展,行政执法争议趋于越少、越小、越可调和。不断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层级审核、纪检监督,由办案主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纪检组长实时监督,严格按程序执法,确保执法决策合法、合理,有效减少执法争议。
依法履职的措施和方式不断增加
——政务服务渠道不断拓展。为更好履行职责、服务群众,以建立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整合12345服务热线为抓手,将涉及群众的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和线上线下一体式服务。将行权、责任和投资项目限制“三张清单”、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以及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等在政府网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不断清理、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前置事项119项。市县两级政府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推行并联审批、“一个窗口对外”的“一站式”服务,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切实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化解矛盾方式不断增加。行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逐步形成。针对征地拆迁、劳动人事、房地产开发等矛盾多发领域,制定专门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有效避免和减少群体性矛盾,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
|